洛寧縣人民政府關于韋曉樂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
洛寧縣人民政府關于韋曉樂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
寧政任〔2011〕3號
各鄉(鎮)人民政府,縣人民政府各部門:
經縣人民政府研究,決定:
韋曉樂同志任縣森林公安局局長;
薛建民同志任縣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(兼);
張紹振同志任縣政府接待辦公室主任(兼);
張澤超同志任縣供銷社主任,免去其縣林果辦主任職務;
張寶貴同志任縣煙葉生產辦公室主任(副縣級);
宋延軍同志任縣投資促進局局長;
劉平均同志任縣林果辦主任(正科級);
任元生同志任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副主任(正科級),免去其縣投資促進局局長職務;
馬曉莉同志任縣民族宗教局局長;
雷青民同志任縣農業機械管理總站站長;
朱利波同志任縣投資促進局副局長、縣政府駐鄭州辦事處主任;
吳君濤同志任縣愛衛辦主任;
金明欽同志任縣中醫院院長;
李建午同志任縣二輕總公司總經理;
免去楊少生同志縣城鄉規劃辦主任職務;
免去杜淑貞同志縣民族宗教局局長職務;
免去劉慧寧同志縣政府接待辦公室主任、縣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;
免去張效東同志縣供銷社主任職務;
免去張思超同志縣煙葉生產辦公室主任職務;
免去曲紅文同志縣林業公安分局局長職務;
免去李保泰同志縣愛衛辦主任職務;
免去楊耀山同志縣建設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樊治武同志縣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呂明智同志縣二輕總公司總經理職務;
免去王彥武同志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職務;
免去賀書云同志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。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八日